青河县人民法院集中审理11起危险驾驶罪案件
来源:石榴云/新疆法制报    发布时间: 2021-12-14 18:58:54  作者:阿娜尔古丽

新疆平安网讯 12月8日,阿勒泰地区青河县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11起危险驾驶罪案件,11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分别判处2个月至5个月拘役,并处罚金4000元至1万元。

案件宣判后,11名被告充分认识到酒驾对国家、社会、家庭带来的危害,均自愿认罪,其中6名被告宣判后主动缴纳罚金共3.2万元。

据承办法官沙吾列介绍,截至目前,青河县人民法院今年共受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57件,较上年同比有大幅上升趋势。危险驾驶罪仍然是占据整个刑事案件总量的50%-60%。涉案人员男性居多,并且文化程度普遍较低,涉案机动车以私家车为主。

危险驾驶罪案件并没有因醉驾入刑而杜绝,很多人还是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。通过此次集中审理、集中宣判,青河县法院呼吁广大驾驶员开车莫喝酒、喝酒莫开车,严守交通法规,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。

责任编辑:陈楠